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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anbo104.com    发布时间:2024-02-22 09:15:37 人气:1 次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84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4.00万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0%。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半导体分立器件细致划分领域的专业供应商及电子器件封测行业的优质制造商。公司以客户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封装测试专业方面技术为基础,积极拓展二极管芯片制造技术,初步具备IDM模式下的一体化经营能力,可以为客户提供适用性很强、可靠性高的系列新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实现用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

  公司主营各类小信号器件(小信号二极管、小信号三极管、小信号MOSFET)、功率器件(功率二极管、功率三极管、功率MOSFET、桥式整流器),同时还生产车用LED灯珠、光电耦合器等光电器件和少量三端稳压电路、线性恒流IC等其他电子器件。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家用电器、适配器及电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并可以为客户进行封测定制加工。

  公司坚持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依托研发技术和品质管控能力,积极实施包括多门类系列化器件设计、部分品种芯片制造、多工艺平台封测生产以及销售服务的一体化整合(IDM),采用规模生产与柔性定制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以自主品牌产品直销为主实现用户的需求,以此来实现盈利。

  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分散采购”的模式,将供应链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产销需求的采购快捷灵活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并通过计划订单拉动和安全库存管控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兼顾快速交付订单和有效管控存货风险的要求。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柔性组织”的生产模式。公司依据专业工艺构建产品事业部组织生产,以实现产能的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同时,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构造并一直在优化适应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多品种、多批次、定制化、快捷交付的柔性化生产组织模式。

  公司依托自主品牌和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直销为主、一站式配套”的营销模式。公司建有较强的经营销售团队和集客户真正的需求识别、产品设计、应用服务、失效分析等为一体的技术服务团队,依托丰富的产品品种类型和专业化的技术上的支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持续改善”的研发模式,并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展开探索和尝试。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组织管理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研发活动,涵盖需求识别、产品设计、新材料导入、芯片制造和封测、模拟试验和验证、应用服务等各个技术环节,构建相互支撑、持续改善的系统性创新体系。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变化,未来还将继续保持。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充分满足下游产业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主要是做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半导体行业。半导体行业位于电子行业的中游,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半导体产品按结构和功能可进一步细分为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共同构成半导体产业两大分支。近年来,分立器件占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的比例基本稳定维持在18%-20%之间。

  与海外半导体产业进入成熟阶段不同,我国半导体处在奋起追赶的发展黄金窗口期,产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国分立器件企业紧跟国际先进的技术发展,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动产品升级,在研发技术和先进装备方面做了大量的投资,并积极向中高端市场渗透,与国际厂商展开竞争,已经在消费电子等细分应用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半导体行业需要持续的高投入,具有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的特点,导致明显的头部集中格局。以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为代表的国际领先企业占据了全球半导体分立器件的主要市场占有率,2018年度前十大分立器件公司均为国外企业,前十大半导体分立器件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63.50%,市场集中度较高。

  半导体行业是研发最密集的行业,国际领先企业掌握着中高端芯片制造技术和先进的封装技术,其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国内企业,全球排名前三的半导体分立器件企业英飞凌、安森美及意法半导体在2019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占到营业收入的11.77%、11.61%及15.72%,高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全球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半导体行业下游需求领域广泛,景气周期与宏观经济、下游应用需求和自身产能库存等因素密切相关。我国慢慢的变成了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和全球最大电子科技类产品消费市场,根据WSTS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9年度我国半导体市场销售额占到全球的35%,而且仍在一直上升。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3年-2019年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出售的收益由1,536亿元增长至2,77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34%,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

  半导体分立器件技术研发的重点是提高效率、增加性能和减少体积,持续不断的发展新的器件理论和结构,促进各种新型分立器件的发明和应用。未来技术发展将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①新型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将不断出现,替代原有市场应用的同时,还将开拓出新的应用领域。如美国Gree公司研发出用于移动WiMAX用途的新的高功率GaNRF功率晶体管,在40v、3.3GHz下峰值脉冲输出功率达到创记录的400W。

  ②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得到发展和应用。为了使现有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需要启用新技术,一直在改进材料性能或研发新的应用材料,继续优化完善结构设计、制造工艺和封装技术等,提高器件的性能,如第三代半导体材料SiC、GaN等的应用。

  ③体积小型化、组装模块化、功能系统化趋势明显。电子信息产品的小型化、甚至微型化,必然要求其各部分零部件尽可能小型化、微型化、多功能。为适应整机装备效率和提高整机性能的可靠性、稳定性的需求,半导体分立器件将会趋向模块化、集成化。

  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及生产的全部过程涉及半导体物理、微电子、材料学、机械工程、电子信息等众多学科,需要综合掌握和应用器件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应用试验等专业方面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应用场景一直更新和拓展,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升级频率更加快速,对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的性能参数、可靠性、稳定性等都有持续提升的要求,下游应用对供应商快速满足其新需求的配套设计能力和技术服务支持能力的需求也慢慢变得高。因此,本行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从全球市场来看,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集中度较高,且由于国外企业的技术一马当先的优势,几乎垄断了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设施等利润率较高的应用领域。因此,总体而言,国内半导体分立器件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在规模及技术上都存在一定差距。

  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呈现金字塔格局,第一梯队为国际大型半导体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占据优势地位;第二梯队为国内少数具备IDM经营能力的领先企业,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一定的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在部分优势领域逐步实现进口替代;第三梯队是从事特定环节生产制造的企业,如某种芯片设计制造、或几种规格封装测试。

  公司通过长期的行业深耕,在多门类系列化器件设计、部分品种芯片制造、多工艺封装测试等环节均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根据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产品定制,并以多工艺制造平台制造生产来实现用户需求的能力,在国内属于具备一定技术优势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厂商。

  小信号器件是公司的核心优势产品,布局较早、具备先发优势,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超过5%。是该领域的知名自主品牌。公司在功率器件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属于国内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中规模较大的领先企业。

  客户认证是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的核心门槛之一,公司在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家用电器、适配器及电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得到了诸多知名龙头客户的长期认可,并随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产品逐步进入工业控制、安防设备、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应用领域,具备较强的客户认证优势。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硅材料平台目前仍然是主流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工艺平台,并将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占据主要市场,但新的半导体材料,如SiC、GaN工艺平台正在慢慢地走向成熟。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封测沿着尺寸更小、功率密度更高的方向发展,芯片逐步向高性能、高可靠性方向发展。

  在封测方面,目前业内从第一代产品到第五代产品均在量产过程中,即使是第一代产品,如能跟上需求端的变化,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如TO-247封装属于第一代产品,但新的TO-247在原来有3个引脚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引脚,使其能够使用Kelvin连接的信号源端子进行栅极驱动,降低封装内电源线电感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提升MOSFET芯片的高速开关性能。其在超结MOSFET产品上获得了广泛应用。由于各代封装固有的特性优势,预计在众多领域的需求还会持续共存。第三、四代产品不断有新的封装出现,在多颗产品集成、功率增强等方面持续前进。目前在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中,封装形式大多分布在在前三代,第四代封装已经实现量产,第五代封装尚处于试样阶段,还未形成收入。

  在芯片方面,公司从功率二极管芯片的工艺和结构两个方面着手,积极地推进研发技术活动,以满足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的需求。对二极管芯片钝化结构和工艺的提升,进一步改善反向特性和温度特性。在MOSFET芯片制程中,逐步发展SGT、Trench、深沟槽、多层外延、复合结构等技术,优化电荷平衡、优化栅极结构,逐步提升导通电阻、栅极电荷、低静态与动态损耗等性能。

  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链主要包含器件及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三大工艺环节,根据所涉及经营环节的不同,经营模式分为纵向一体化(IDM)以及垂直分工两种。由于分立器件在投资规模方面采用IDM模式具备经济效益上的可行性,同时分立器件的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基本工艺都会对产品性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器件设计与制造工艺的整合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较高,因此业内领先企业一般都沿着逐步完善IDM环节的模式发展。公司以封装测试专业方面技术为基础,逐步拓展部分功率二极管芯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已经初步具备了IDM模式下的一体化经营能力。

  近年来,分立器件产品的国产化趋势日益明显,半导体的进口替代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一方面国内厂商具备一定的效率和成本优势,并随着近年来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发展,领先企业的产品结构一直在升级,已经逐步具备了参与到中、高端市场之间的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为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之前主要依赖进口分立器件的诸多国内知名客户也纷纷转向寻找国内供应商。全球数字化转型,云服务、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游戏和健康医疗的需求一直上升,5G、物联网、汽车、AI和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也一起推动了市场对半导体产品的需求。因此,借助于国家产业基金、金融和税收政策的支持,国内领先企业将成为进口替代和参与国际市场之间的竞争的主力军,面向新兴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分立器件产品和工业级、车规级产品是重要发展方向。

  因财务人员失误,导致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多计188,902.37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少计188,902.37元。年度报告中分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更新。

  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完整、更充分的现金流量信息,公司从2021年开始,对打理财产的产品的现金流入及流出按总额法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中列示及将购买、赎回打理财产的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改按总额法统计列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235.40万元,同比增加36.40%;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4,087.13万元,同比增加102.58%;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34.61万元,同比增加126.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号)同意注册,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微电”)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01元,募集资金总额449,721,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604,175.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16,824.53元。承销总干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44,972,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748,9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576,840.35元,详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路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两笔大额存单系一般性存款,账户专用于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19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同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监管。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2.64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63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控风险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能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CEO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等职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54,000.00万元,未赎回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11,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1月1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建设及购买设备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提升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建设,使用超募资金4,894.00万元用于公司“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设备采购。2021年11月26日,上述议案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募投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系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考虑作出的审慎决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鉴证结论:我们大家都认为,银河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银河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银河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40,064,386.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689,990.3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12,522,942.67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98,707,684.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84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4.00万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0%。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续聘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限定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同意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英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我们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茂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

  2.2022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2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2021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3.上海优曜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曜半导体”)自2021年9月3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优曜半导体成为公司关联方之日前12个月内视同公司关联方。经统计,公司向优曜半导体采购商品,其中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为82,224.49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采购金额为402,390.08元,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为435,145.12元。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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